经检察机关批准,7月22日,动用3辆货车一台装载机盗窃137.5吨锰矿的犯罪嫌疑人杨某、李某被执行逮捕。
家住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的杨某是做矿生意的老板,经人介绍结识了建水县利民乡的李某。得知杨某打算购买一批锰矿,李某便于今年5月底带杨某找到从事采矿业的马老板商谈购买锰矿事宜。看中了马老板堆放在开远长虹桥路边露天货场的数百吨锰矿后,杨某便与马老板谈货论价。但因价格问题,双方谈了两轮均未成交。
想到这些锰矿平时就堆放在露天场所,平时并无专人看护,要货心切的杨某竟作出了“买不成就偷”的荒唐决定,并串掇李某与其共同作案、共享利益。
经事先预谋,两人商定先由李某以自己公司需要运载一批锰矿为名,事先联系好3辆重型货车和一台装载机。6月8日凌晨1点,杨某按照事前分工到马老板家附近探查。在确定马老板正在在家中未外出后,杨某一边通知李某依计行事,一边继续监视马老板的行踪。按照计划,杨某迅速指挥装载机将马老板堆放在货场的部分锰矿分别装上3辆大货车,连夜将锰矿运送到昆明普照村一货场内堆放。经过磅计重,杨某于当天下午将盗窃所得的137.5吨锰矿,以6万元的价格出手。
警方分别于6月20日和6月28将犯罪嫌疑人李某、杨某抓获归案。